
亿元。对东方通再融资造假,罚款2.73亿元;对高鸿股份开展无商业实质的“空转”“走单”造假行为,罚款1.69亿元。坚持“退市不免责”,全年查处43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,对31家公司合计罚款15亿元;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造假而退市。对已退市公司元成股份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,罚款7900余万元。 ——“惩首恶”。控股股东、实控人是上市公司的“关键少数”,不得超越股东权利干预上市公司决策,但个别主体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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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24:06